4月28日上午9點半,廣東“墳爺”林耀昌舊案追訴再涉數罪案在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開庭。庭審持續了約6個小時,于下午4時結束。林耀昌當庭否認了“聚眾斗毆罪”與“尋釁滋事罪”。此案將擇期宣判。

過去十余年,林耀昌因涉嫌多罪不斷被公訴。他曾是廣東省陸豐市、汕尾市原人大代表,因騙取銀行貸款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,后二審改判為六年有期徒刑。刑滿釋放后,他又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汕尾市公安局帶走調查。
林耀昌多次涉案被調查,都源于同村村民林鍵國的舉報。兩人同為陸豐市潭西鎮潭東村人。2009年,林耀昌為了將土地另作他用,破壞了林鍵國家的祖墳及祠堂。此后,林鍵國開始搜集對方違法犯罪的證據。
2013年,林鍵國實名舉報林耀昌非法占用農地經營公墓,涉嫌斂財數億元。林耀昌被指在未取得用地許可情況下,大量改變土地用途,非法占用88.13畝林地,違建5164個墓穴。此事引發媒體關注后,林耀昌被網友稱為“墳爺”。在被取消了人大代表資格后,他被相關部門立案偵查。2016年11月,林耀昌因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、行賄罪,被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。同年12月,林鍵國再次舉報林耀昌涉嫌騙取巨額貸款。
2019年10月,汕尾市中院認定林耀昌構成貸款詐騙罪,判處其無期徒刑。林耀昌不服判決,提起上訴。而林鍵國繼續舉報稱,林耀昌尚有“漏罪”未被追責。2020年10月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該案發回重審。
2023年5月,汕尾市中院對林耀昌貸款詐騙案作出重審一審判決,林耀昌從貸款詐騙罪被改判為騙取貸款罪,刑期也從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6年。同年9月,林耀昌刑滿釋放。但僅僅出獄23日,他又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汕尾市公安局帶走調查。
2025年1月,陸豐市人民檢察院以林耀昌涉嫌聚眾斗毆罪、尋釁滋事罪、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,將其移送陸豐市人民法院起訴。同年5月底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審判此案。但據舉報人林鍵國反映,案件移送至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檢察院后,林耀昌“三罪變兩罪”。
根據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,被告人林耀昌糾集他人持械聚眾斗毆;強拿硬要他人財物,情節嚴重,應當以聚眾斗毆罪、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



